關于這個問題,我有以下幾個粗淺的看法:
首先,家長、老師應該尊重、體諒和理解陷入到早戀中的孩子,不能夠一發(fā)現(xiàn),就如臨大敵,對孩子嚴加防范,橫加指責,甚至私查孩子的日記或短信件,跑到學校興師問罪等,這些不明智的做法極容易觸怒孩子,引發(fā)他們的逆反心理,也許,他們相互間只是朦朧的好感,并沒有更深層次的交往,在家長老師的雷霆萬鈞和粗暴干涉下,他們?yōu)榱撕葱l(wèi)自己的感情和自尊,極有可能奮起反抗,甚至選擇放棄學業(yè),離家出走等輕率行為。
為避免這樣的結(jié)果,家長﹑老師應該尊重孩子,心平氣和地溝通,巧妙地引導,讓孩子學會把握分寸,理智地與異性交往。比如,有位高中女生的媽媽,發(fā)現(xiàn)女兒戀愛后,友好地跟女兒相處,甚至鼓動女兒把她喜歡的男生帶到家里來做客,過后不動聲色地指出這個男生的優(yōu)點及言談穿戴方面不得體的地方和女兒探討,女兒很信賴媽媽,在和媽媽的交談中,認識到這個男生還很青澀,為他犧牲學業(yè)不值得,主動淡化了這份感情,專注于學業(yè);還有一位高中的班主任,特意把一對從初中開始就公開談戀愛的同學安排在一起同桌,不到一個學期,這對戀人就主動分手了,因為近距離的接觸讓他們都發(fā)現(xiàn)了對方身上的不完美。
這些成功的例子說明:對待中學生的早戀,強行堵漏不如順勢疏導;嚴加防范不如真誠的理解和溝通。